一、樣品制備
本系列標準物質為成批制備,主要由純物質或窄分布石油產品組成。經均勻性初檢合格后分裝 到棕色玻璃瓶中,再進行抽樣定值。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閉口閃點標準物質的定值采用 GB/T 261-2008《閃點的測定 賓斯基-馬丁閉口杯法》。本系列標 準物質均采用多個實驗室共同定值的方法,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 保證其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確定度
編號 |
名稱 |
標準值 (℃) |
擴展不確定度(k=2) (℃) |
GBW(E)110048 |
閉口閃點標準物質 |
92.6 |
3.0 |
四、均勻性檢驗及穩定性考察
參照 JJF1343-2012《標準物質定值的通用原則及統計學原理》隨機抽取樣品,采用定值方法檢 驗樣品均勻性,統計檢驗結果表明樣品均勻性良好。 本標準物質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為 24 個月。
五、包裝、儲存及使用
1.包裝:本標準物質采用棕色細口玻璃瓶包裝,150mL/瓶。
2.儲存及使用:在常溫下密閉避光保存。瓶蓋一經打開,應立即使用。本標物從包裝瓶中倒出 后不可再裝回原瓶中作為標物使用。而且,本標物不能反復使用,每取樣一次只能測一次閃點值。 本標物測試得到的閃點值 T0 需修整到標準大氣壓(101.3kPa)下的閃點 Tc,再與本證書給出的標準 值進行比較。
Tc=T0+0.25×(101.3-p)
式中,T0—環境大氣壓下的觀測閃點,℃;
Tc—標準大氣壓下的閃點,℃;
p—環境大氣壓,kPa。
注:本公式僅限大氣壓在 98.0kPa ~104.7kPa 范圍內。
有效期; 12個月
存儲條件: 在常溫下密閉避光保存。
用途: 能源類/燃油
注意事項: 瓶蓋一經打開,應立即使用本標物從包裝瓶中倒出后不可再裝回原瓶中作為標物使用而且,本標物不能反復使用,每取樣一次只能測一次閃點值本標物測試得到的閃點值T0需修整到標準大氣壓(101.3kPa)下的閃點Tc,再與本證書給出的標準值進行比較。
別名: 閉口閃點